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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初心依法合规融资担保行业服务普惠金融再出发

时间:2018-06-13 浏览量:3988次

坚守初心 依法合规

融资担保行业服务普惠金融再出发


    4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国务院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配套办法”),从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经营许可、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和银担保管理方面,对监督管理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受到行业的高度关注。

  配套办法自发布已经一个月有余,从《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满足配套办法对于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和资产比例管理的要求,对于一些过去业务开展和经营较好的机构来说,还有一个调整的阵痛期,还需要开展大量工作。但是,《金融时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坚守初心、依法合规经营仍是行业的底线,更好地服务普惠金融已成为行业的普遍共识。

  依法合规经营是行业底线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建立现代融资担保制度25周年。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作为特例试办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即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的前身,自此开始了转变政府信用职能、运用商业模式提升企业信用的有益尝试。经过25年的发展,当年的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融资担保行业初步形成了当前行业净资产超万亿元、信用倍增能力达到十万亿元的良好局面,在服务普惠金融尤其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直接扶持推动了若干中小企业发展,间接为增加地方税收和促进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投保相关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虽然融资担保行业在很多方面并未享受金融机构的权利,但融资担保行业的金融属性是非常明确的,履行金融机构职能、防控金融风险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央企和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的会长单位,应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促业务工作的开展,主动适应监管,坚决拥护执行《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积极主动地作出适应性调整,守合规底线,做合规典范,保证各项经营活动在监管合规的框架下进行。

  据了解,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已经向行业发出关于践行普惠金融、主动拥抱监管的倡议书,组织全国并指导省级融资担保协会开展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制度的解读工作,多地的融资担保公司也在积极研究调整本单位的业务结构和投资比例,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达到合规要求。

  不过,一位不愿公开透露姓名的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层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说,作为一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感觉自己的担子更重了,不仅要完成政策性融资担保的业务目标,有效控制风险,还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为了合规,一些风险较大但收益更高的业务和投资现在已经不再开展。

  创新成服务普惠金融有效手段

  不可否认,我国融资担保行业经过25年的探索与实践,在政府、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个人之间架起信用增进与风险管理的桥梁,在保障债权、提高融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还应看到,随着经济进入调整期,最近几年,行业代偿增多,风险增加,行业的业务规模,尤其是服务小微、“三农”的融资担保业务增速逐步放缓,放大效应有限,影响了政策功能的发挥。

  《金融时报》记者从某东部沿海省份获悉,该省民营经济发达,过去的融资担保公司也以民营为主,但“小、散、乱”问题突出。经过市场的洗礼,现在民营担保公司基本退出,虽然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省级再担保及设区市、县(区)级三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但由于缺少技术和有效的考核机制,很多机构不能正常开展业务,出现了“空窗期”,中小微企业由于找不到有效的担保公司,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部分地区变得更加突出。

  融资担保制度的灵魂是放大倍增效应。配套制度规定,对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占比50%以上且户数占比80%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放大倍数的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也间接地说明融资担保只有达到一定规模以后,作用才能得到有效充分的发挥。

  《金融时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监管部门也注意到融资担保行业放大倍数较低影响了政策功能发挥,正在组织调查研究。在规范合规的基础上,重构、重塑融资担保体系,提升融资担保规模和放大倍数成为工作的重点。

  中投保小微担保中心负责人向《金融时报》记者介绍称,提升融资担保规模和放大倍数是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除政策制度配套外,更需要技术的支撑,需要长时间的人才培养和业务积累。作为中国融资担保行业的开拓者,中投保以“树品牌、建体系、服务双创”作为公司坚定的战略目标与社会责任,加强与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坚持自身特色,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不动摇,并结合当地特色,探索出多种业务合作模式,丰富了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政银担合作方式。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提供体系保证

  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根据《金融时报》记者从财政部等国家部委了解到的最新信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及相关公司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建。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华夏银行、浦发银行等机构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出资入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金融机构参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进入实操阶段。

  《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是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是保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设立,从机制上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多层次的融资担保体系,是体系保证。众多担保业界人士表示,融资担保公司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致力于服务普惠金融,提供技术和基础保证。纲领、制度、体系、技术和基础的有机统一,将谱写新时代融资担保行业服务普惠金融的新篇章。(转自中国金融新闻网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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