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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防范金融诈骗风险的提示

时间:2020-02-26 浏览量:2504次

为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以疫情为名实施诈骗、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广大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一、疫情期间不法分子的主要诈骗手段

一是冒充平台客服,谎称受疫情影响,航班、车次取消、网购物品断货、旅行合同取消等,要求消费者按照其指定方式(拨打短信中虚假客服电话或点击不明链接等)办理“退改签”业务,通过获取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将卡内余额转走。

二是以售卖防护物资为幌子发布虚假信息,转账收取消费者费用得逞后,将受害人“拉黑”,或在钓鱼链接中诱使受害人输入个人敏感信息,借以诈骗,致使消费者财产受损。

三是谎称其家人、朋友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在医院救治,要求消费者进行转账汇款,骗取消费者账户资金。

四是谎称疫情期间需经过体检才能乘坐交通工具,或以办理“健康证”为名骗取消费者钱财,实施诈骗。

五是冒充慈善机构、民政部门、医院、医生、爱心人士等群体向消费者发送“献爱心”的虚假募捐信息,利用消费者的同情心诱骗消费者转账。  

二、规避风险的建议

针对以上不法行为,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提醒您,在进行日常金融消费活动,如付款、汇款、转账等行为时务必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新冠疫情实施诈骗。

一是务必认清正规渠道。不轻信所谓的“民政部门”“医院”“慈善机构”“客服”等人员所提供的任何信息,若有购买防疫物品、捐款等需求时应通过官方平台和正规渠道进行。

二是不要透露关键信息。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存款单等重要证件、凭证及相关信息,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手机动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

三是不要点击不明链接。若遇到航班、车次取消,网购物品断货,旅行合同取消等事项,应拨打航空公司、铁路部门、购物平台及旅行社的官方电话进行核实,不直接拨打短信中的电话号码、不点击短信中的不明链接、不扫描他人提供的不明二维码。

四是转账汇款务必谨慎。在转账汇款时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及账号、账户名称等关键信息,不向身份不明的第三人转账。若经核实后,确有需要转账汇款,请务必保管好转账凭证,及时跟进款项进度。

是保持冷静拒绝慌张。若遭遇电信诈骗或发现电信诈骗线索,以及遭遇恐吓、威胁等不法侵害,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确保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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